关于定西市2020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事宜的公告
来源: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0-07-03 浏览 986

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以及国家邮政总局关于引导有关单位将原由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的“大学生档案”转由“EMS标准快递”等方式传递的要求,为了便于大中专院校转递2020年毕业生档案,切实做好档案接收工作,现将定西市2020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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